【专家视点】袁吉伟 :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发布日期:2024-04-02 09:54    点击次数:194

  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绿色金融作为服务实体经济“五篇大文章”之一,这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双碳战略的必然要求。新的一年,我国绿色金融可以从完善监管、创新工具、提升信息披露水平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发展质效。

  一、海外绿色金融发展的新动向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低碳经济领域,特别是气候投融资、生物多样性投融资等方面取得较快进展。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为了全面支持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全球30余个国家制定了可持续金融发展路线图。近年来,欧盟、英国、澳大利益等国家地区结合金融机构实践,均优化了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欧盟重点关注绿色金融洗绿风险、监管能力提升等方面;英国致力于成为全球绿色金融中心,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产业;澳大利亚提出要在完善监管制度、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绿色产业分类、提升信息披露水平等方面加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二是健全绿色金融监管制度。全球继续完善监管制度,推进绿色金融规范、健康发展。一方面,注重气候变化风险的系统性影响,引导金融机构将其纳入现有管理体系,欧盟将气候变化风险融入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我国香港要求基金经理充分考虑气候变化风险对投资管理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绿色金融产品和ESG投资规模的增多,洗绿问题日渐突出,将影响投资者信心。因此,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地区加快规范ESG等基金命名,要求基金命名与投资策略等保持一致;提升ESG投资信息披露要求,促进投资运作更加透明化,便于投资者决策;探索ESG评级机构监管,在准入、评级方法、信息披露等方面有更严格要求。

  三是加快绿色金融发展速度。全球绿色金融发展速度逐步加快,更多资金流向绿色低碳产业领域。截止2023年11月18日,根据环境金融网统计数据,全球当年发放绿色贷款规模为1023亿美元,亚太、欧洲和北美排名前三位;根据可持续投资联盟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末,欧洲、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美国等六个国家地区的ESG投资规模为30.32万亿美元,约占所有资产管理规模的35%;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统计,截至2023年11月18日,全球当年发行绿色债券4633亿美元,欧洲地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全球领先。

  四是提升气候信息披露力度。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就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框架征求意见,标志着全球非财务信息披露准则逐步实现统一;欧盟委员会审批通过《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的框架标准,有效提升ESG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比性和标准化;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推动全面强制上市公司以及金融机构开展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来源。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成效与特点

  在政府部门有力的支持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较快,根据《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测算,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位居全球第四位。具体来看,监管制度不断健全,2016年,我国确立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目标,此后监管部门加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激励、统计等方面的政策建设;围绕双碳战略,构建1+N政策体系。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不断丰富,截至2023年9月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28.58万亿元,位居全球首位,同比增速为36.75%,主要投向清洁能源、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等领域;截至2023年11月末,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1万亿元,排名全球前列;2021年,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起步,市场规模日益壮大,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为2.82亿吨,累计成交额为137.22亿元。绿色金融模式创新,气候投融资、生物多样性投融资、碳金融业务等绿色金融创新模式不断加快。

  深入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主要呈现以下发展特点:

  一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域和金融机构发展不均衡。比较来看,一方面,《中国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披露数据,我国东部地区以及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省份排名靠前,中西部地区排名靠后,体现了绿色金融的地区差异。另一方面,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差距也较大,银行相对积极,会专门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其他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略有不足,投入资源较少。

  二是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发展不均衡。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具有一定发展,绿色贷款规模最大,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22年,我国绿色保险产品数量超过3600个;截至2023年12月23日,我国ESG公募基金数量499只,规模为5302.84只;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ESG理财1586亿元;截至2022年末,我国存续绿色信托数量为728个,存续规模为3133.95亿元,主要为绿色贷款和绿色资产证券化。总体来看,绿色贷款独占鳌头,其他绿色金融产品规模仍较少,而且增长速度也较缓慢。

  三是我国上市企业ESG信息披露不均衡。我国主要是半强制上市公司披露ESG信息,截止到2023年4月末,有1738家上市公式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4.38%,比2021年增加了4.96%。从各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率来看,金融行业、采矿业、文化体育等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率超过60%,而信息技术、制造业、零售业上市公式ESG信息披露率相对较低。

  四是我国绿色金融工具发展不均衡。我国绿色金融工具主要贷款、绿色债券等传统债权融资工具为主,可持续挂钩贷款或债券、环境影响力债券等与绿色发展实际效果直接关联的金融工具发展缓慢,绿色股权融资工具相对缺乏,与气候投融资、生物多样性投融资等重点领域相关的专属金融工具也不丰富。

  三、我国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COP28会议进一步明确全球各国承诺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我国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双碳战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绿色金融列为“五篇大文章”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这为下一阶段绿色金融指明了方向,提供行动遵循。我国需要在前期较好的发展基础上,从完善监管、丰富工具、加强信息披露、提升能力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绿色金融发展质效,助力建设金融强国。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完善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明确产品服务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事项方向,有利于形成更大的合力;加强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和考核,提升其参与积极性;完善绿色金融产品的监管,针对绿色信贷、ESG投资等分别制定产品具体规范,或者建立产品认证制度,加强产品信息披露,有效防范洗绿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将气候变化风险等环境风险纳入业务管理体系,开展相关压力测试,增强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二是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了推进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之前全球气候投融资需求每年达到9万亿美元,到2050年,我国面向碳中和的直接投资至少将达到140万亿元;此外,生物多样性、公正转型的投融资相对较少,社会资金参与并不充分。因此,我国需要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公正转型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设立母基金、专项产业基金等方式,以此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以及吸引海外投资资金参与,不断上述领域的资金需求;总结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经验,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加大气候适应方面的投融资力度;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等投融资创新试点工作,寻找适应我国特点的生物多样性投融资模式。

  三是丰富金融工具。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第一,加快发展绿色投资、ESG投资,特别是强化养老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的示范作用,引导个人投资者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发展。第二,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交易对手实际,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相挂钩的贷款或者债券,探索发展环境影响力债券,加快与环境发展效果相关的金融工具推广;第三,鼓励金融机构发展与《巴黎协议》控温目标相一致的净零金融,助推企业加快降碳减排;第四,结合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项目的期限长、项目前期风险大等特点,探索混合融资、影响力投资、催化投资等创新范式,形成与上述领域相匹配的业务模式。

  四是加强ESG信息披露。结合ISSB标准,加快建立上市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方面的ESG信息披露要求和框架,特别是要建立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鼓励企业披露自然环境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丰富绿色金融发展的数据来源,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五是提升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建立信息披露、政策法规、金融产品数据平台,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搭建监管、金融机构与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平台,加强经验交流分享;加快专业人才培训,强化对现有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在高校建立绿色金融专业课程,开展绿色金融专业资质认证考试;提升绿色金融方面的投资者教育,普及绿色金融专业知识,鼓励居民参与绿色金融产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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